“还君明珠双泪垂,恨不相逢未嫁时”,出自唐代张籍的《节妇吟》。这句话表示对他人的深情厚意,因为时与事的不能相配合,只能忍痛加以拒绝之意。多用来讲纵是情深,奈何缘浅,相见相识时早已身不由己,相遇的太迟,彼此相知时,对方的身旁早已有了他人,令人觉得哀婉。译文如下:
你明知道我已嫁为人妇,仍送我一对明珠。为你的缠绵之意感动,我常把明珠系在罗衫红裙上。我家的高楼就连着皇家的花园,丈夫亦值班在皇宫里。虽然知道你真心有如明月朗朗无遮掩,但我也曾发誓要与夫君共患难同生死。归还你的双明珠忍不住一颗颗眼泪直往下垂,我多么恨啊!恨我们不是相逢在我还未出嫁的时候。原意是写节妇的忠贞守节,而现代喜用“还君明珠双泪垂”难舍难分的感情的辞谢,用“恨不相逢未嫁时”来惋惜所思慕的异性的已婚,相逢恨晚也。但实质是藩镇高官李师道用“双明珠”来拉拢、引诱作者为其助势的代价,作者慎重考虑后委婉的拒绝了对方的要求,表明了作者忠于朝廷、不被藩镇高官拉拢、收买的决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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