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俗说:以身体作为物质筹码。欠你什么。用身体还。
详细些:
以身相许似乎是古代一种有名的特产。古代女子,很容易因为一点小事,就以身相许,将身嫁与。
很多人以为,以身相许就是愿意把自己嫁给,其实在古代,没有父母之命,没有媒妁之言的婚姻都是不受承认的,一个女子,以身相许,许的是一生,却不一定包括一个名份,许的是自己,却不一定得到幸福。
动不动就以身相许,看起来似乎有点轻率,却包含着女人对男人一种信义的承诺。吾友老子曰:“吾所以有大患者,以吾有身;及吾无身,吾有何患?”那时候政工干部挺多的,墨子就用侠士式的泛爱主义来驳斥,最后还是儒家占了上风,杀身成仁,舍身取义。如你所知,以身相许便和舍身取义勾肩搭背起来,并且成为古代女子的慷慨义举。当然,女人妄图用身体来许诺,结局却常常不太妙。风萧萧兮易水寒,以身一许兮不复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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