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说:“恻隐之心,人皆有之。”恻隐之心就是怜悯之心。虽然人人都应当有怜悯之心,但绝对不是对任何人都可以怜悯。正确的做法是:对值得怜悯的人应当有怜悯之心,必须怜悯;对不值得怜悯的人绝对不可以有怜悯之心,不能怜悯。 “淳于髡曰:‘男女授受不亲,礼与?’曰:‘礼也。’曰:‘嫂溺,则援之以手乎?’曰:‘嫂溺,不援,是豺狼也。男女授受不亲,礼也;嫂溺,援之以手,权也。’” 我们的结论是:值得怜悯的人,必须怜悯;不值得怜悯的人,绝对不可以怜悯。
对对于值得怜悯的人,如人民、亲人、战友等应当有怜悯之心。高尔基说:“一个温存的目光,一句由衷的话语,能使人忍受生活给他的许多磨难。”由此可见,这怜悯之心对人民、对亲人、对战友等是何等重要。
怜悯之心不仅可以温暖人心,还能够帮人解困。请看《孟子•离娄章句上》中的一个例子:
孟子在这里所说的“权”就是指变通,是针对“男女授受不亲”而说的。实际上,兄弟对嫂子伸出援助之手,正是孟子所说的“恻隐之心,人皆有之”的最好例证。小叔子不能拘泥于“男女授受不亲”,眼看着嫂子被淹死而不去救,必须伸出援助之手。正是这怜悯之心,才可以救嫂子的命。
人要有怜悯之心,该伸出援助之手的时候,一定要伸出援助之手。当然,对于不应当怜悯的敌人、恶人则另当别论。因为对敌人、对恶人的怜悯,无异于自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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