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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班次介绍】
第一阶段精讲、基础班;
第二阶段冲刺、习题阶段;
第三阶段面授、模考、三合一阶段;
第四阶段考前机构密训,划书
第五阶段考前7天多机构押题
最后阶段考前3天左右一线知名机构小范围精准超押、三页纸等、考前一晚干货补充
31、在出现“共同延误”的情况下,承担拖期责任的是()。
A、造成拖期最长者
B、初始延误者
C、后续延误者
D、按造成拖期的长短,在各共同延误者之间分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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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确答案】B
【答案解析】本题考查的是工程索赔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。共同延误的情况下,承担拖期责任的是“初始延误”者。共同延误的处理原则:(1)确定“初始延误”者,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。(2)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,则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,又可得到经济补偿。(3)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,则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,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。(4)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,则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,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。参见教材P254。
32、某工程项目合同价为2000万元,合同工期为20月,后因增建该项目的附属配套工程需增加工程费用160万元,则承包商可提出的工期索赔为()月。
A、0.8
B、1.2
C、1.6
D、1.8
【正确答案】C
【答案解析】本题考查的是工程索赔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。工期索赔=160/2000×20=1.6(月)。参见教材P254。
33、已知原合同价款450万元,因发包人原因造成额外增加工程量60万元,若原合同工期15月,则可索赔工期为()月。
A、2
B、3
C、4
D、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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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确答案】A
【答案解析】本题考查的是工程索赔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。工期索赔值=原合同总工期×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/原合同总价=15×60/450=2(月)。参见教材P254。
34、关于共同延误的处理原则,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()。
A、初始延误者负主要责任,并发延误者负次要责任
B、初始延误者属发包人原因的,承包人可得工期补偿,但无经济补偿
C、初始延误者属客观原因的,承包人可得工期补偿,也可得到费用补偿
D、初始延误者属发包人原因的,承包人可获得工期、费用补偿和利润补偿
【正确答案】D
【答案解析】本题考查的是索赔。共同延误的处理原则:(1)确定“初始延误”者,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。(2)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,则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,又可得到经济补偿。(3)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,则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,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。(4)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,则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,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。参见教材P254。